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是指云南省辖区范围内农业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农产品(包含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或农业服务上使用的,用于区分同类和类似农产品的品牌。
品牌目录申报范围为云南省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一)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或机构所有,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
(二)企业品牌是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独立所有,在主体生产的所有产品上统一使用的,用于区分其他相同和类似产品的品牌。
(三)产品品牌是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独立所有,在主体生产的某个类别或单一产品上使用的,用于区分其他相同和类似产品的品牌。
申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体条件。申报主体应为申报品牌持有者或授权实际运营者,在云南省内依法设立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二)品牌条件。申报品牌已经取得至少一项合法有效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拥有鲜明的品牌标识和规范的授权管理办法,连续使用三年以上。
(三)授权使用产品有较好的市场美誉度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申报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体条件。在云南省内依法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经营状况良好,重视品牌形象的塑造、推广和保护;三年内未发生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和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品牌条件。申报品牌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拥有鲜明的品牌形象标识,连续使用三年以上。
(三)产品条件。申报产品为食用农产品的,应当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之一且在有效期内,或获得不低于绿色食品质量认证要求的其他质量或管理体系认证;产品批量生产和销售满三年,实现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近三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