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描述
支持中小企业聚焦主业、专注细分市场和核心业务,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增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配套协作能力,促进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与延链补链强链建设项目补助、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奖补、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利息补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奖补、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等5个方向。
各方向扶持对象、扶持标准和申报要求,依据分方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执行,除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利息补贴、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等定额奖补类外,原则上按照竞争性分配方式安排。
受理条件
1.各方向专项资金依据申报指南要求,主要采取无偿补助、事后奖补等方式安排,企业(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申报时可自行选择不同扶持方向,原则上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个扶持方向。
2.扶持对象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各类服务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基地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专业性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等。截至申报时企业(单位)仍正常生产经营或运转;企业(单位)申报项目要求在云南省内建设,申报企业(单位)和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行业发展规划。
3.国家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能项目,2022年以来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重大违法涉税行为的,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单位)、项目不予支持。
4.州市推荐上报的企业(单位)、项目原则上需从已经完成网络入库申报的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导向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
办理时间
2023-03-24至2023-04-20 23:59:59